认知 · 号是给谁看的
先认粗的,再认细的

从前寄一封信,从投进信筒到收信人手上,中间要过很多道手。
每一个经手的人,都得低下头,把信封上那几行小字读一遍,才知道该把它放到哪儿。
信少的时候,这不算什么;信一多,人就不够用了 —— 一屋子信堆着,认得再快也跟不上。
最要紧的那一问其实很简单:这一封,该往哪个方向去。可光靠地址,这一问答不快。
一封信要过很多道手,每一道都得低头把地址看一遍。
想让信走得快,该往哪一处使劲?
点一下你的选择,看答案
B。地址写得再全,也得有人一个字一个字读完才知道往哪走;信一多,读的这一步就堵在这儿。给每一片地方配上号,是把「往哪走」拆成几道一眼能答的小题:最前那位定大方向,中间几位定中转,末两位才落到具体那一路。号不是写给收信人看的,是写给半路上挑信的人看的。
后来有人换了个办法:不先问「这是谁的信」,先问「它往哪一大片去」。
于是给每一片地方配上一串号:最前那一位,说的是大方向上哪一块;中间那几位,说的是这里面哪一个中转的口子。
最后那两位,才落到这一片里的哪个投递点 —— 一串号,就这么把「往哪走」拆成了一道道小问题。
挑信的人拿起一封,只看最前那一位,手一抬,就把它扔进了对应的那个大格。
信到了大格,再看中间那几位,扔进更小的一格。
到了那一格,才看最后两位,归到一条具体的路上去。
每一次低头,只回答一个问题;每答完一个,它就离收信人的门近一步。
那串号本身并不认识路 —— 是这串号排出来的先后,替人把路排好了。
有了这串号,一件从前要反复掂量的事,变成了几件一眼就能定的事。
最让人没想到的是后来:机器能认这串号、照着它挑信,是好些年之后的事。
号先来了,机器后来了;号不是为机器想出来的,是为人的脑袋想出来的 —— 等人手真不够用了,它早就在那儿等着了。
回头看,这串号改掉的不是地址,是「往哪走」这件事的形状。
一个地址,是一团话;一串号,是几道一低头就能答上来的小题。
所以把号拆成几层,从来不是把话写得更细,是让每一步都只剩一个问题要想。
下一次你手上的活儿一多就堵,先问一句:有没有一条先粗后细的路,让人头一眼只答一个问题。
来源
- 美国邮政署 · 编码办法说明 —— **带头第一位把全国划成若干大区**;**居中两位表示片区内的中转归集点**;**末两位表示投递局,或大城市的邮区**;**在此以前,一封信平均要经过十多个归集环节**
- 英国邮政博物馆与地方报章 · 编码推广纪实 —— **一九五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在诺里奇全城试行,全城十五万个地址统统编上了号**;**一九六一年还只有不到一半的信封上带着码**;**一九六六年从克罗伊登起向全国铺开,到一九七四年才把全国编完,诺里奇又重编了一次**
- 英国邮政史研究(学术论文)· 编码与机械化的时间差 —— **全国地址编完是在一九七四年,而机械归集真正覆盖全境,要等到大约一九七九年**;**也就是说,编码推行的时候,读号、挑信的还是人**
本页为认知网「认知」栏目的专题文章,属于知识讨论范畴。
本站为信息窗口与货架:只做陈列、索引与导航;不生产内容、不提供下载、不经手交易、不承载用户投稿。






